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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作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对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涉及到谁,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以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监管队伍的纯洁性。同时,注意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监察室、机关纪委、人教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要把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各单位的“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对惩防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业务部门要联系实际,把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省局驻局纪检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州)和县(区)局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组做好相应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中央关于建立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广大监管干部职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工作规划”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抓好规划精神的贯彻落实。机关党委、人教部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主力军作用,努力营造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内在动力,推动惩防体系各项工作落实。

  (四)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反馈信息

  在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过程中,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做法,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对遇到的问题主动反映,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每年工作总结要在每年11月底前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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