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推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
(8)以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为抓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着力在“深化内涵、全员参与、提升作用”上下功夫。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构建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为基础,以清正廉洁为基本内涵,以正确行使权力、远离违法犯罪为重点,以打造“三个一流”、建设和谐地税为目标的廉政文化建设新格局。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监察室、机关党委、基层处)
(9)实施“地税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打造地税廉政文化品牌。巩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成果,推动税务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突出廉政文化时代特征,展示和推广税务廉政文化成果,发挥税务廉政文化的作用。力争每个省辖市局都有自己的品牌、每个县(市)局都有本地特色。(监察室、机关党委、基层处)
4、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0)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税收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基层处)
(11)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勤政廉政不违纪、税收执法不渎职、工作生活无事故。(监察室、机关党委、基层处)
(12)树立一批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不定期组织开展巡回报告活动。(基层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13)针对每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通报本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监察室、机关党委)
(14)采取集中培训、在岗学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不同形式普及反腐倡廉知识。各级各类培训班要按规定设置反腐倡廉教育课程,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对新进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廉政教育;对参加培训的地税干部必须进行廉政教育。(监察室、人事处、基层处、机关党委)
(15)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地税网站、税务简报等为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动态、成果和举措;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进行报道。(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纳税服务处)
(二)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5、完善税收执法权运行制度
(16)贯彻落实《
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保障地方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征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