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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日政发[2009]1号文件全面推动政府系统办公部门工作提速的实施意见

  三、规范报送公文时限,加快公文运转速度
  5、规范公文报送时限。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报送需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必须做好前期工作,充分准备材料,重要事项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有时限要求的,原则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上报;特别紧急的事项,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批复的,除突发事件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在文中说明紧急原因及在本机关办理的过程。
  6、加快公文运转速度。属于请示类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一般应于收文当日提出拟办意见;紧急文件应随接随办,迅速送领导阅批。按照鲁政办发〔2003〕50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同志收到办公室送签的公文,一般应于2个工作日内阅批完毕,紧急公文应随时阅批。市政府领导出差在外时,需要送签的重要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秘书科室人员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室人员接到需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文件后要及时呈领导阅批,待领导阅批完毕后要及时送交有关科室办理。
  7、各区县和市政府部门、单位报请市政府审批的请示事项,需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先行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按办文程序转交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然后报请市政府领导研究审定。涉及经费、编制、表彰、土地、规划等事项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申请经费等事项报送程序的通知》(日政办发〔2002〕57号)执行。
  四、大力精简会议和活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8、大力精简会议。加快市政府九楼、十楼和二楼视频会议室及配套系统建设,今后市政府召开的专业会议,原则上不再请区县政府(管委)负责同志到市里集中召开,一般应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安排工作。要合并内容相近的会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各级政府领导在专业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会议交流发言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单位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9、规范领导活动安排。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的各类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按规定办理,禁止直接向市政府领导报送邀请。属于部门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一般不安排市政府领导出席。凡需市政府领导出席的,除综合性会议外,专业性会议一般按“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安排出席领导。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下级机关和单位安排的剪彩、庆典、颁奖等礼仪性活动。
  五、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确保迅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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