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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柑桔品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七、努力提升柑桔生产机械化装备与应用水平
  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加快发展用于柑桔生产的耕作机械、植保机械、喷滴灌设施、自动选果机械、冷藏保鲜设备、分级包装机械,提升柑桔生产机械化水平和采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对列入补贴目录的上述机械装备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柑桔种植大户(农户)、合作社或“三沼”(沼气、沼渣、渣液)服务等组织购买符合上道路安全技术条件、专门用于沼渣沼液运输的槽罐车(清粪车)进行补贴试点。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冷藏保鲜、选果分级等社会化服务。

  八、加快改善柑桔生产基础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节水灌溉等省级相关涉农项目资金要向柑桔主产区倾斜,支持柑桔特别是精品柑桔种植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柑桔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国际市场准入要求建立出口基地,支持柑桔生产基地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等认证。要引导柑桔生产经营主体增加对柑桔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柑桔生产条件。

  九、严格执行“扶质量不扶数量”的政策导向,有效引导和扶持柑桔品质提升
  各有关市、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集中财力解决制约柑桔品质提升的瓶颈问题。要严格执行“扶质量不扶数量”的政策导向,统筹使用支农资金,把支农资金用到有利于品质提升的各个环节。财政资金的扶持对象为柑桔种植大户、合作社、整村推进“三疏一改”的农户等,扶持内容为推广无病毒良种苗木、增施有机肥(配方专用肥)、标准化生产、配备机械装备、品牌建设等。对品质一般的柑桔产品,以及不应用“三疏一改”技术、不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不安排财政扶持资金。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柑桔品质提升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柑桔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这项工作由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以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做到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合力推进。各地特别是柑桔主产区要高度重视柑桔品质提升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迅速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农业、财政、科技、水利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建立责任考核和绩效评价机制,主动搞好技术指导、科技支撑、项目支持、资金保障、公共营销等工作。要通过驻村入户、利用“农民信箱”等涉农载体宣传成功典型等途径,使农民群众认识到提升柑桔品质的紧迫性、必要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加快实施柑桔品质提升工程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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