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设立药品器材集中采购工作筹备组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59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为推动和规范新形势下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器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和2009年2月3日滕卫平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政府业务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厅内设立药品器材集中采购工作筹备组,负责人由姜景春同志担任。
该筹备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全省药品及医用器材集中采购政策制定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服务;制订全省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器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方案;审定下发年度药品及医用器材集中采购目录;组建和管理药品及医用器材集中采购专家库;编制药品及医用器材需求一览表;准确统计医疗机构已列入采购计划的药品及医用器材采购数量;审定需要发布的采购文件、药品及医用器材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通告;协调相关部门关系;管理药品及医用器材采购活动中供需双方职能履行情况;受理药品及医用器材采购活动的投诉举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做出处理,并向监督监察部门反馈情况;完成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待省编办正式批准设立“药品器械处”后,该筹备组即行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