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时间在60天以上90天以下的,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价值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时间在90天以上120天以下的,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价值在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5、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时间在120天以上的,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价值在8万元以上的,对个人处以4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
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为:
1、阻挠2次的,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
2、阻挠3次的,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3、阻挠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成果的,对个人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
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