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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赣州市发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赣州市发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9〕2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发债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发行时间最短、发行成本最低、发行效率最高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发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骆炳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李建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周逸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谢宝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彭业明 市发改委主任

  张建华 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忠 市国资委主任

  赖启华 市国土局局长

  刘宏长 市房产局局长

  欧阳锋 市审计局局长

  陈伟光 市工商局局长

  郭吉生 市国税局局长

  乐跃进 市地税局局长

  刘泽权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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