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赣州市发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9〕2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发债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发行时间最短、发行成本最低、发行效率最高的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发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骆炳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李建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周逸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谢宝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彭业明 市发改委主任
张建华 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忠 市国资委主任
赖启华 市国土局局长
刘宏长 市房产局局长
欧阳锋 市审计局局长
陈伟光 市工商局局长
郭吉生 市国税局局长
乐跃进 市地税局局长
刘泽权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