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中医药发展网络建设
4、健全完善中医药发展网络。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统筹中医药资源,健全和完善我市中医事业发展三级中心。市级以市中医院为重点,加强管理和指导,使其成为全省名牌中医医院;市(县)级中医医院要突出专科特色,完善综合功能;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完善中医科和中药房,使其成为乡村中医药普及和推广中心,并加强对村卫生室中医药业务的管理和指导。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中医或能运用中西医两法防病治病的乡村医生,积极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防治疾病。加强中医“治未病”工程建设,逐步建成并完善市、县(市、区)、社区(镇、村)三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体系。
5、开展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严格按医院分级管理要求配备床位与人员,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五年内,力争有3-4个综合医院中医科成为省级示范中医科。
三、加强中医医院建设
6、强化中医医院建设。严格按照江西省第二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综合能力建设。认真抓好重点中医专科与急诊急救业务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转变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质量管理水平。认真抓好赣州市中医院、南康市中医院、瑞金市中医院、兴国县中医院、龙南县中医院等5所省特色中医院和19个省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在建设周期内全部达到建设要求。在做好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特需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7、强化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各中医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选择3-4所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进行中医药文化重点建设,在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环境形象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为全市中医医院文化建设作示范。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医医院,要把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使全市中医医院形成鲜明的中医药文化风格。
四、加快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
8、积极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在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目标和计划时,要充实、完善中医药内容;出台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政策,要有利于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发挥。加强网络建设,改善基础条件,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药服务与管理标准,规范服务模式,开展创建省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中医医疗机构,要重视并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双向转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提供全方位的中医药服务,积极开展养生保健及中医“治未病”工作。要加强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和社区全科中医师规范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