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任务。
  1.完成全省农村居民点的地籍调查工作。全省18个市县、202个乡镇、2615个村委会共有农村居民点18934个,总面积约12.06亿平方米(181万亩)。按法律程序核定每宗农村宅基地的权属界线,填写地籍调查表,量算面积,测绘宗地图与地籍图。
  2.完成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工作。全省农村居民总人口512.07万人,约110万户。在完成农村居民点地籍调查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组织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进行宅基地登记发证。
  3.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乡镇国土环境资源所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全省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形成的图、表、卡、册和有关法律文书纳入数字化管理,形成省、市县、乡镇三级联网的农村宅基地产权管理系统。
  (二)时间安排。
  2008年完成准备工作,包括成立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完善技术规程、组建专业队伍、申请落实经费以及人员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全面启动此项工作;2009年和2010年,分别完成整个工作量的40%;2011年,完成整个工作量的20%,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完成村土地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这项工作。
  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机构。省政府成立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协调等工作。由省政府副省长姜斯宪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冯鸣、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严之尧任副组长;成员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王业侨、省财政厅副厅长唐卓贤、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允山、省建设厅总规划师宋祎、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刘锦、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志成、省监察厅副厅长卢灵雄、省民政厅副巡视员陈大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丁式江兼任。
  各市、县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县的组织指导与协调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发动本行政区内村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提供土地权属材料并履行指界、签章等法律手续。
  (二)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签定宅基地登记发证目标责任书,市、县政府也要与乡镇(区)政府签订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期限与奖惩办法。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的规定,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不能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对于工作进度快、质量好的市县,可以在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方面给予支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