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督查调研。督促检查是发现问题、完善政策的重要渠道,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要根据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领导同志关心的重点、决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督查调研。督查调研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分析破解难点重点问题,对发现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反馈,找准症结,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和意见,当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
3.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自我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在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中发挥督促检查工作作用的方式。要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并注意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结合,要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及时公布有关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适时适度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4.提高督查效率。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效率。要在政府专网和内网建立督促检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要办好政务督查刊物,使之成为全省政府系统通报督促检查工作情况、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的阵地。
四、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抓落实的职责。要建立责权统一的目标责任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多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督促检查事项,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承办单位和责任人。要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对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大抓督查的第一推动力;分管领导具体抓、按分工负责,切实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形成抓督查、促落实的合力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督促检查工作汇报,对督促检查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要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专门机构在抓落实方面的组织、综合、协调作用,抓好牵头抓总、催办查办、通报评价等工作。
(二)抓好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构,完善组织网络,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重视督促检查队伍建设,配强配齐人员,要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文字功底扎实的同志充实到督促检查队伍中。要为督促检查人员提供列席重要会议、阅读文件等条件,使他们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要抓好政策、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督促检查工作队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督促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水平、更快的节奏、更扎实的工作,为江西崛起、富民兴赣的宏伟大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