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建立投融资体系。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管理”要求,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措施,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安全费用提取、安保互动政策,切实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技术水平和整体安全保障能力。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和各类项目资金的支持,协调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扶持力度,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大力推广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推广使用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和井下避难所技术,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积极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技术、尾矿充填、干式排尾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制定引导相关技术利用的政策措施,努力减少尾矿库数量,提高尾矿库安全水平;提高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率先在万盛区、城口县开展非煤矿视频监控、数字监测系统建设试点,逐步在全市推广视频系统监控与应用。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科技发展项目库,储备、培育、实施一批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中深孔爆破、检测检验等科技支撑项目。
3.健全应急保障体系。非煤矿山监管任务重,尤其是地下矿山相对集中的区县(自治县),要督促矿山企业与邻近救护机构签订救护协议,编制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健全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应急救援运行协调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非煤矿山安监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
4.完善中介服务体系。按照“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的管理模式,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研究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队伍选拔、培养、使用、考核机制,扩大中介服务规模,提高中介服务素质,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发挥中介机构及专家在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安全技术推广、法规标准宣贯方面的优势,服务于矿山企业;不定期组织专家下区县、到乡镇,深入矿山开展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1.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六月份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标准,使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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