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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2008-2012自主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5、抓好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扶持特色产业相对集中并形成一定规模的镇,通过建立特色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其发展成为特色产业专业镇,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编制并实施《韶关市专业镇发展规划(2008-2012)》,切实抓好省级专业镇创新试点工作。到2012年,力争全市的省级、市级专业镇总数达到30个,其中省级专业镇10个。专业镇产业规模、产业层次、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专业镇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

  (六)加强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环境建设

  1、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发展的大环境。紧紧聚焦国家和省的科技政策,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细则,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有利于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科技人员创业的外部环境。培育创新和创业的文化氛围,努力改善科技发展的政策环境、生活环境和市场环境,保证资本、技术、知识、人才等资源有效地转换和流动。

  2、加大科技投入,拓宽科技投融资渠道。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强化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责任,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并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到2012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1.5%以上,力争达到3%。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一般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要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抓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技人员投身技术创新。完善《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加强对重点学科、新兴学科、重点行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工程项目和科研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建立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和向产业领域流动的激励机制。建立智力产权制度,推动科技人员向产业领域流动,充实和加强企业的技术力量,形成以大中企业为主吸纳科技人才的环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流向企业。建立人才供需数据库,发布人才供应和需求信息;改革和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对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施重奖,形成激励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4、发展自主技术标准,推动采标工作。制定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管理办法,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引导和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质检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支持建立技术标准服务、研究、测试机构,积极参与省重点工业产品采标指导目录的编制,引导企业围绕省九大产业采标。推动企业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产品出口等方面采标。

  5、加强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探索和总结科技管理创新经验,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制度。科技计划改革与科技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按计划类别的横向管理与按领域的纵向管理相结合。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突出重点,优化集成。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实行招标、课题制管理形式。建立完善的科技计划决策、咨询、评估、管理及监督机制。公开办事程序,落实责任制,依法行政;大力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重点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制度,建立适应科技成果与经济发展规定的科技成果管理体系。

  6、实施对县(市、区)科技进步实绩考核,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按照国家、省对科技进步实绩考核的要求,对市辖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科技副职领导实施科技进步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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