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1、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贯彻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府[2007]51号)精神。切实做到将知识产权拥有量,特别是发明专利拥有量作为科技资金资助、科技奖励评审的衡量指标和条件,作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新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评审和复审的必要条件之一。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科研机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除不适宜或暂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领域外,在2年内没有专利产出的,有关部门不再给予科研经费资助。要将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实施效益列为科研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资助资金从当年科技经费中列支。对获得美国、日本、欧洲授权专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件给予5万元资助。企事业单位年专利授权量外观设计专利达到40件或实用新型专利达到20件或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的,奖励2万元。
重奖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省专利金奖的单位,市政府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设立市专利奖,奖励专利技术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2、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引导企业注册、使用自有商标,重点扶持科技型企业申报认定省著名商标和创立驰名商标,以商标带动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和相关单位研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加强农业知识产权运用和推广服务。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认可与标志以及主导制修订国内外标准,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在行业中具备领军地位的单位,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3、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推进知识产权运用。抓好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科研院所”活动,开展“韶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申报与认定工作。大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落实《
2007-2010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专利代理人才三支队伍。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推进企业落实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人员、制度和投入。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商品化。切实抓好专利试点企业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战略试点企业、试点区域申报与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和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
4、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审理室及“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知识产权局执法联络室”建设。组织专项行动,切实开展主要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雷雨行动”和主要是打击涉及专利诈骗行为的“天网行动”。集中力量侦破涉及侵犯注册商标、专利、版权以及商业秘密等大要案件,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5、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加快发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专家、学者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来我市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办好广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韶关分站,加快建立完善液压油缸、铝箔、铅锌、钢铁、生物及医药等若干重大区域支柱产业专利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推广和扶持重点企事业单位应用《专利信息分析系统》和《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加快建立专利电子阅览室,全面推进行业、企事业单位、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信息利用,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的技术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