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对规划协调性、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九)规划投资估算、实施效果分析和保障措施。
测算规划实施所需投资及来源,全面分析各水平年规划实施效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政策、技术和工程性等综合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1月底前)。
1、制定规划大纲。制定《葫芦岛市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大纲》,统一规范规划的技术路线、主要内容和编制方式方法。
2、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工作会议,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规划编制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10月)。
1、基本资料调查汇总时段。2009年1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按照《规划工作大纲》的统一要求,完成规划所需的基本资料调查收集工作,并上报市水利局。市水利局在2009年1月底前完成基本资料的审核和汇总,并召开协调会,对各县(市)区基本资料成果进行确认,上报省水利厅。
2、规划编制时段。从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底,各县(市)区依照确认的基本资料成果,在市水利局的指导下提出本行政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配置规划初步成果。市水利局在进行汇总和分析论证后,对各县(市)区规划的初步成果进行审查和确认,上报省水利厅。
3、审查验收时段。从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各县(市)区根据市确认的初步成果,对本行政区的规划进行完善和补充,形成最终成果,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报本级政府批准。市水利局在各县(市)区规划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市规划成果,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批准。
五、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对规划工作的组织指导,市政府成立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兰玉枝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 王维仲 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建委、环保局、统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利局,联系电话0429-3220122。
(二)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