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第3年生活费。
在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农业、林业、水产、地质、矿产、卫生、演艺等难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稳定收入的特定专业学生继续给予第3学年助学金资助,平均每人资助1500元,约资助1.3万人。
4. 设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1000万元,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进行奖励,每人奖励2000元,奖励5000人。
5. 资助大学新生入学。
自治区财政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1000万元,对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资助,平均每人资助500元,共资助2万人。
(二)实施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三)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四)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五)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乡村社会服务工程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9896万元,建成15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为49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83个村委会配置文化活动设备。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二)文化下乡。
1. 目标要求:自治区筹措资金约1923万元,开展送书下乡、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即:购买农业科技书籍赠送边远农村图书室;开展中直院团、区直院团下乡慰问演出;在全区现有行政村,每月每个行政村放映一场电影。
2. 实施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4. 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三)继续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1. 目标要求:筹措资金新建农家店3000个以上,其中供销系统“新网工程”扶持供销系统建设便民店、农家店1000家以上。
2. 实施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
3.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