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莆田市镇海加油站等4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5号)
莆田市镇海加油站等4家企业:
我委于2009年1月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莆田市镇海加油站等4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莆田市镇海加油站,法定代表人江文海,地址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三山村省道202线462公里65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二、莆田市荔城区北高中新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翁瑞连,地址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北高村尾街县道北埭线1公里10米,经营品种汽、柴油。
三、大田县太华镇日丰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高超斌,地址为大田县太华镇罗丰村省道306线241公里900米处,经营品种汽油、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