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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副主任:
  詹 斌(市监察局纠风室)

  彭爱萍(市审计局)

  吴基成(市劳动保障局)

  成 员:
  徐林平(市财政局)

  陈广饮(市卫生局)

  罗远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检查小组,由市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派出2人(非政府机构成员),市劳动保障局派出3人参加,市纠风办派出1人,市财政局派出2人,市审计局派出2人等共10人组成,负责对社保基金经办和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出具检查验收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生、发展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抓好自查自纠这一关键环节,防止走过场。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使每个环节、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行动起来,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关键部位和环节,要重点敦促检查,防止摆样子,走过场,不能有盲区、留死角,真正抓出成效来。

  二是要认真填报统计表,报告真实情况。由部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统计表》是对专项治理内容和要求的细化,既作为自查自纠的工作记录表,也是检查验收和总结报告阶段的统计汇总表。进行自查自纠的相关经办管理单位要如实填写,认真记录和提供基础数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汇总,做到数据翔实准确,内容真实全面,为下一步检查和总结报告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分工负责,扎实推进

  市领导小组要按照各阶段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责任分工督促指导本系统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密切配合,要按时通报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每个阶段后,由市领导小组形成阶段工作报告上报省领导小组。社保基金专项治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既复杂又敏感,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把握口径,维护社会稳定。有关信息的发布要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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