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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温政办〔2008〕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要意义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市是经济大市,同时又是资源小市。能源矿产资源匮乏,一次能源需求量的94%以上依靠市外调入。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消费量节节攀升,出现了煤、油、电供应全面紧张的局面。能源供应与环境保护已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已制定实施一系列促进节能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浪费能源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不仅造成需求的不合理增长,而且加剧了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加重了环境污染,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开展全民节能,事关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广泛动员全民节能,把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全民节能行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各级发改、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年的“世界无车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节能意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都要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二)创建节能示范载体。创建政府节能工程试点单位、节能示范村、节能住宅小区、节能型工业园区、节能型企事业单位,积极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倡导每周少开一天车。除特殊公务车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星期六和星期日公务车停车入库。同时要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倡导其他单位和个人参照上述原则每周少开一天车,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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