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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2008年12月20日 鄂发〔2008〕19号)


  为深入贯彻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湖北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鄂、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建设创新型湖北中的作用,现就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造就一支宏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作为建设创新型湖北的重要战略举措抓紧抓好

  1、充分认识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创新型湖北,关键在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是科技新创造、发展新突破的引领者和开拓者,是增强科技和经济实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宝贵战略资源。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高。但也应该看到,我省高层次人才总量和创新创业活力相对不足,特别是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匮乏;高层次人才的结构分布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不相匹配;人才优势与产业结合不够紧密,创新成果转化率不高;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与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承接沿海和东部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和战略要求相比,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第一资源”服务“第一要务”的观念,从省情出发,以人才开发的战略转型推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把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作为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遵循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发展规律,构建创新创业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激励和使用机制,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现全面提高与重点建设相结合,积极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人才培养开发与发挥人才作用相结合,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促进我省由人才大省向人才强省的跨越,大力推进创新型湖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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