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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闽侯县后溪、康源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闽侯县后溪、康源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8〕935号)


福州市经委:
  你委《关于转报闽侯康源水电站、后溪水电站要求并网运行的报告》(榕经能〔2008〕507号)已收悉。闽侯县后溪水电站工程位于闽侯县敖江支流日溪上游后溪干流,项目于2003年经闽侯县计划局批复(侯计基〔2003〕96号),电站总装机2×3600千瓦。康源水电站工程位于闽侯县敖江二级支流文山岗溪上,项目于2004年经闽侯县发展计划局批复(侯计基〔2004〕97号),电站总装机2×5000千瓦。
  由于后溪、康源水电站位于省电网的运营区域内,为了贯彻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经研究,同意闽侯县后溪、康源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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