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07年至2010年梅州城区兴建经济适用住房300套,房屋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分三年建设,2008年至2010年每年建设100套、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解决梅州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三)租赁住房补贴。
“十一五”规划期内的2007年12月起至2010年,对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租赁补贴的总户数1307户,每户按月补贴标准100元,补贴资金总额139.79万元。
(四)土地供应。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国土部门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十一五”规划期内的2007年至2010年,兴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420套,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土地供应1960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年度分解:2007年至2010年每年在梅州城区兴建廉租住房30套,土地供应共460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每年土地供应1150平方米。2008年至2010年每年在梅州城区兴建经济适用住房100套,土地供应共1500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每年土地供应5000平方米。
(五)资金保障。
1.资金需求预算。
(1)总预算。
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资金预算共3819.79万元。其中:
①廉租住房用地230万元(按每平方米均价500元计),廉租住房建设600万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000元计),小计830万元;
②经济适用住房用地750万元(按每平方米均价500元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100万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000元计),小计2850万元;
③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总额139.79万元。
(2)资金总量年度分解。
2007年:廉租住房用地57.5万元,廉租住房建设150万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5万元,合计209.05万元;
2008年:①廉租住房用地57.5万元,廉租住房建设150万元;②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50万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700万元;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76万元。合计1199.26万元。
2009年:①廉租住房用地57.5万元,廉租住房建设150万元;②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50万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约700万元;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5.96万元。合计120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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