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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城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07年至2010年梅州城区兴建经济适用住房300套,房屋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分三年建设,2008年至2010年每年建设100套、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解决梅州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三)租赁住房补贴。

  “十一五”规划期内的2007年12月起至2010年,对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租赁补贴的总户数1307户,每户按月补贴标准100元,补贴资金总额139.79万元。

  (四)土地供应。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国土部门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十一五”规划期内的2007年至2010年,兴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420套,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土地供应1960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年度分解:2007年至2010年每年在梅州城区兴建廉租住房30套,土地供应共460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每年土地供应1150平方米。2008年至2010年每年在梅州城区兴建经济适用住房100套,土地供应共1500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每年土地供应5000平方米。

  (五)资金保障。

  1.资金需求预算。

  (1)总预算。

  规划期内,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资金预算共3819.79万元。其中:

  ①廉租住房用地230万元(按每平方米均价500元计),廉租住房建设600万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000元计),小计830万元;

  ②经济适用住房用地750万元(按每平方米均价500元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100万元(按每平方米建筑造价1000元计),小计2850万元;

  ③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总额139.79万元。

  (2)资金总量年度分解。

  2007年:廉租住房用地57.5万元,廉租住房建设150万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5万元,合计209.05万元;

  2008年:①廉租住房用地57.5万元,廉租住房建设150万元;②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50万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700万元;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76万元。合计1199.26万元。

  2009年:①廉租住房用地57.5万元,廉租住房建设150万元;②经济适用住房用地250万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约700万元;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5.96万元。合计120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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