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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城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4.2010年:

  (1)梅州城区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和标准与2009年度相同;

  (2)梅州城区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和标准及解决方法与2009年度相同。2010年度解决100户。

  (二)年度住房供应和租赁住房补贴。

  1.廉租住房年度分解。

  2007年至2010年,每年在梅州城区兴建30套、150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主要解决城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2.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分解。

  2008年至2010年,每年在梅州城区兴建100套,共300套,2100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主要解决梅州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3.租赁住房补贴年度分解。

  2007年租赁住房补贴155户,只补贴2007年12月,补贴资金1.55万元;

  2008年租赁住房补贴348户,补贴资金41.76万元;

  2009年租赁住房补贴383户,补贴资金45.96万元;

  2010年租赁住房补贴421户,补贴资金50.52万元。

  (三)年度土地供应与资金安排。

  1.年度土地供应分解。

  2007年:在梅州城区兴建廉租住房30套,土地供应1150平方米。

  2008年:在梅州城区兴建廉租住房30套,土地供应1150平方米;在梅州城区兴建经济适用住房100套,土地供应5000平方米。

  2009年:在梅州城区兴建廉租住房30套,土地供应1150平方米;在梅州城区兴建经济适用住房100套,土地供应5000平方米。

  2010年:在梅州城区兴建廉租住房30套,土地供应1150平方米;在梅州城区兴建经济适用住房100套,土地供应5000平方米。

  2.年度资金安排分解。

  (1)2007年度:投入资金总量209.05万元。

  资金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9.0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200万元。

  (2)2008年度:投入资金总量1199.26万元。

  资金安排:土地出让金净收益878.31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20.95万元;本级财政预算300万元。

  (3)2009年度:投入资金总量1203.46万元。

  资金安排:土地出让金净收益973.4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30万元;本级财政预算200万元。

  (4)2010年度:投入资金总量1208.02万元。

  资金安排:土地出让金净收益890.29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40万元;本级财政预算100万元,其他渠道筹集177.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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