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市场营业许可,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市场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程竣工后,对建筑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对市场使用或开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税务部门负责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五)物价部门负责市场的价格监管工作,查处违反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市场的产品质量、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产品标准化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七)文化部门负责对市场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活动、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艺术品经营活动、电影发行放映经营活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销售单位和印刷、包装装璜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版物等非法经营活动及侵权盗版活动;
(八)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市场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卫生违法行为;
(九)建设部门负责市场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规划部门负责审查市场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场规划方案的审查,出据行政规划设计审查意见,负责市场建设的用地许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市场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加市场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出据规划验收意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城管部门负责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维护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禁止在市场以外擅自占道经营,依法查处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及市场周边的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三)动物、植物检疫部门负责市场的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