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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8〕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管理,保障乘客和广大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2008年12月4日至2009年7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辖区内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

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当前,我市“黑车”等非法营运突出,影响社会经济秩序,扰乱道路运输市场,偷逃国家税费,涉嫌违法犯罪,给道路运输行业和社会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了诸多不稳定因素,下大力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已刻不容缓。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建设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交通部《关于印发〈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06〕1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非法营运“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运输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联动,重点对各县(区)城区、城郊结合部、重点乡镇以及我市城区松山南路、火车站、二医院、脚盆田、客运车站周边、内江至成都等地从事非法营运“黑车”的打击,并对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一并严肃查处,有效遏制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非法营运“黑车”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的投诉明显减少、“票串串”明显减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根本改善的整治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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