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要制定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的激励措施,建立和形成各级商业部门组织、协会辅助、商户落实、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推进机制、了解和解决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协助人民银行、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市工商局要根据我市商业发展的区域特点,引导和动员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连锁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以及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服务、餐饮、住宿、娱乐等企业受理银行卡,开展顾客刷卡满意度调查,进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市旅游局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要求我市各3A级以上旅游景区售票点和星级宾馆、各主要文物保护单位售票点和服务单位安装POS机具,并将银行卡受理服务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同时对其受理银行卡服务质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推动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商业购物区POS机具安装,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
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要积极动员商户受理银行卡,加大对不积极受理银行卡商户的税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积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调动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
市公安局、工商局、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应会同汉中银监分局、市外汇管理局、银联陕西分公司和市级金融机构等部门继续加大对银行卡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处信用卡违法广告,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遏制银行卡犯罪行为的发生。
各发卡金融机构应积极推广银行卡业务,宣传银行卡知识,规范、有序地拓展特约商户,积极配合规范检查特约商户,在人行汉中市中心支行的组织下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营销活动;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按照银行卡发卡业务流程规范操作,加强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定期对ATM、POS机进行巡查、对特约商户定期进行回访,并将巡查和回访情况做好记录,营造良好的市场受理环境,使社会公众放心用卡、安全支付。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汉中市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相关工作,共同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支付环境。特别是汉台区人民政府要发挥示范作用,大力支持开展刷卡无障碍街区的创建工作。
汉中日报等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银行卡知识、支持银行卡宣传活动的开展,特别是要加大在行政事业单位、旅游、餐饮、加油站、卫生、教育和社保等领域使用银行卡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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