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学生宿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治理活动。
(二)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市外事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等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市交通局、商洛火车站分别负责组织汽车站、火车站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商洛供电局和农电商洛分公司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所属电力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七)市文化局负责组织网吧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八)市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九)市文化局负责组织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市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负责组织所属电信运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各类油、气储存销售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12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12月21日至2009年2月9日)。各县区政府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市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各县区、各行业系统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政府将下派督查组,分别对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分组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各县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对消防安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同时,要按照市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08-2009)》、《商洛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再添措施,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