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煤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地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215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地区煤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地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铜仁地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
(地区煤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8〕83号)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根治瓦斯事故隐患为重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监管,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完善防范措施,增强煤矿抗灾能力,实现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贵州省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规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85号)要求,实现我区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控制在1起、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杜绝较大以上瓦斯事故。2008年底所有生产矿井安装监测监控系统,2对矿井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力争到2010年建立1个瓦斯治理示范煤矿,使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产煤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把瓦斯治理作为“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对瓦斯治理目标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要对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包括思想认识、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把瓦斯治理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务求在治理瓦斯隐患、防范瓦斯事故上见实效。各产煤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适应辖区煤矿瓦斯治理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各煤矿企业要依据本方案健全瓦斯治理机构,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尽快制定出瓦斯治理工作计划,做好煤矿瓦斯治理现状普查工作,完成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