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和2008年/2009年度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197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行署相关工作部门:
为巩固麻疹控制项目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麻疹控制和提高我区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和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的目标,现将我区开展麻疹疫苗后续强化免疫和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免疫活动时间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第一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14日。第二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时间为2009年1月8日-14日。
二、接种范围和接种对象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对象为8月龄~6岁儿童,脊灰强化免疫对象为0~3岁儿童。凡接种期间居住在我省的目标儿童,不论以往免疫接种史,接种1针次麻疹疫苗和2剂次脊灰疫苗。
三、强化免疫活动目标要求
(一)麻疹疫苗和脊灰疫苗报告接种率和调查接种率均要达到95%以上,各年龄组接种率也要达到95%以上,且不能出现免疫空白村组。
(二)2009年各县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下、不出现脊灰野毒株病例和VDPV循环病例。
四、健全免疫组织,强化职责到位
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安排,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各部门间要积极互相支持,共同搞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卫生部门要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对各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好宣传、学生的调查摸底及接种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两轮强化免疫活动的必要工作经费,以保障正常活动的开展。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部门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知晓率。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疫苗接种的监管及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等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县乡的督导检查、副反应及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报告、儿童摸底数据汇总、接种率的评估等工作。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免疫接种过程的监督工作。各级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抽调防保人员协助参加接种、副反应、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为此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协助做好本乡镇和村委会进村入户的宣传、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聚居地、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矿区等重点地区和免疫规划薄弱地区的宣传、摸底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