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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北方药博园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北方药博园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5日-6月15日)。市政府召开动员会作出工作安排后,由桥东区和裕华区政府分别组织所辖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单位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层层发动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观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土地征收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洽谈(6月16日-7月31日)。桥东区和裕华区政府要分别抽调熟悉业务的骨干人员,组成专门班子,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在土地、规划等部门配合下,按照统一政策标准,全面完成集体土地征收的签约工作。

  第三阶段:地籍调查(8月1日-8月31日)。市国土局及用地服务中心组织展开土地的地籍调查、测量、地上附着物确认工作,并做好对村(居)民的集体土地征收听证公告张贴及相关工作。

  第四阶段:组卷报批和安置补偿(9月1日-10月15日)。土地部门对确认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地块,组卷上报省政府,批复后依程序进行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待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复后,由市地产集团兑现补偿,并将土地纳入政府储备;对涉及农用地征收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地块,在全面完成各种资料和组卷工作的基础上,纳入明年2月份土地转用报批计划。

  四、工作分工

  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在北方药博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主要责任分工如下:

  (一)桥东区、裕华区政府

  1.做好所辖村干部群众的动员工作,按照统一政策标准,逐村逐户搞好集体土地的征收洽谈,确保按时完成土地征收签约任务;

  2.配合土地部门搞好地籍调查、测量及附着物的确认;

  3.做好所属村及单位的搬迁和村民补偿安置工作。

  (二)市国土局

  1.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分类汇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2.配合桥东区、裕华区政府做好土地征收的洽谈和签约工作;

  3.做好征收土地的地籍调查、测量和地上附着物的确认工作;

  4.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听证公告及相关工作;

  5.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并掌握土地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时兑现资金补偿;

  6.按时限要求,完成集体土地征收组卷与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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