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9〕78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根据 《省直非常设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竺延风 副省长
  副组长:
  马俊清 副省长
  金振吉 副省长
  成 员:
  吴佩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大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宝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龙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姜凤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连海洋 省编办副主任
  费 加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福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罗亦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隋殿军 省卫生厅厅长
  李殿富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马 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孙维杰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张 晶 省民政厅厅长
  高 壮 省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