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分工:由纪检组长路本英负责,党支部具体承办。
(二)提高整体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
1、整改事项:落实区县地震小区划工作
整改措施: 2009年在周村、临淄区和桓台县启动地震小区划工作,使其实现与淄博中心区域的区划连接。
整改目标:分别制定周村、临淄区和桓台县地震小区划技术方案,督促有关区县政府落实好地震小区划项目。
整改时限:2009年底前
责任分工:由副局长张志毅负责。防御科、周村区、临淄区和桓台县科技局具体承办。
2.整改事项:完成地震监测预报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完成高青县测震台观测井、沂源县观测井建设和设备安装运行。完成周村区、高新区等7个强震台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加快建设市局强震观测地震台网中心处理系统。完成地震台网中心升级改造,实现与相邻地市的测震资料共享,提高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地震台网运行管理和台站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保证地震监测资料的连续可靠。抓好前兆观测点和群测点管理,及时调查落实各类异常,强化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震情会商工作。
整改目标:提高地震预警能力
整改时限:2009年底前
责任分工:由副局长罗玉芹负责。预报科、台网、有关区县地震局具体承办。
3.整改事项:做好震害防御工作
整改措施:立足淄博作为有立法权城市的实际,积极争取市人大和城环委的支持,做好修订《
淄博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准备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好重大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检查,对符合规定的工程都要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搞好与发改、规划、建设、法制等部门的衔接和协调,争取使地震小区划参数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内容。与建设、国土等部门联合,编制农村抗震图集,在建设农村民居抗震示范点的基础上推广经验,争取每个区县都建立1-2个示范点。
整改目标:提高震害防御能力
整改时限:2009年底前
责任分工:由副局长张志毅负责。责任部门:防御科、各区县地震局。
4.整改事项:抓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整改措施:每个区县都要建立起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每个区县都要建设一处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全面完成市地震局地震会商指挥中心建设。组织一次地震系统应急演练和其他单位的演练。认真做好地震应急数据的集成和应用,推进地震应急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组织、指导各区县推进乡镇、社区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