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工程监管,强化培训服务,着力提高农村沼气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
要继续以“阳光培训工程”为载体,积极采取内培外引、以老带新等多种方式,加大沼气技工培训力度,壮大技工队伍,提高技工技能,尤其要扩大持证技工数量,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必须于2009年元月底前,完成300名以上技工培训任务。要高度重视县、乡、村三级后续服务网点建设,做到工程建设与后续服务同步实施、同步运作、协调发展,按照“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规范化管理,真正为建池农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服务,力争沼气技术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着力提高沼气综合应用效益。要加强技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沼气池质量追溯制度,认真签订施工合同,做到谁监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并明确专人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建池质量。同时,要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不得挤占挪用,严禁违规操作,保证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六、搞好协作配合,合力齐抓共管,有效促进农村沼气建设工作
要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真正形成农村沼气建设的强大合力。发改和农业部门要抓好后续项目的组织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技工培训、方案设计、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检查调度工作;畜牧部门要负责做好配套改圈和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大中型沼气池的规划和建设;水利、卫生部门要将农村改水、改厕与农村沼气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公安、国土部门要牵头落实和解决炸材、施爆和沙石供应等问题;物资采购部门要全力配合农业部门抓好建池物资和炉具等采购供应工作,尤其是新增2008年中央投资的沼气建设要在2008年元月底前全面完成物资采购工作,切实保障物资有效供给;审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审计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为对领导干部、技术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有效促进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农村沼气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