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在问题
尽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做了不少工作,但通过督查了解,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企业思想不够重视,行动不够迅速,力度不大。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以人为本”的理念尚未真正落实在工作实践和实际行动中,对安全生产月和“三项行动”及隐患排查等活动开展,思想不够重视、行动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存在侥幸心理和得过且过思想。部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甚至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等知之甚少,反映出个别企业领导重经营、轻安全的心理,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对企业的发展的重要性,隐患排查活动在不少企业中尚未真正有效开展,效果也不明显。
二是部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存在不少质量通病。在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发现个别工程项目存在无证施工现象,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下,已经擅自开工建设。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不少项目负责人,对“三项行动”等今年以来布置的几项质量、安全主要工作不够了解,施工现场没有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没有很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等活动。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技术资料存在数据不实,逻辑不符、内容空洞、时间不对等问题。在工程实体质量方面:混凝土一般质量缺陷较为普遍地存在,同条件试块养护方法不当,个别工程还发现大批空白试块等问题。有的工程钢筋接头错位超标、偏位严重,钢材质保单使用部位不明,钢筋接头抽样不严格。有的工地砌体拉接筋、马牙搓、砂浆饱满度等不符合要求,有的存在砂浆原材料未计量等情况。在实体安全生产方面:不少工程存在外架连墙杆固定不符合要求,影响架体的稳定性;施工用电不规范,特别是配电箱、三级保护不到位,个别机械未接零保护;部分工程物料提升机缆风绳、地锚设置不正确,无上下联系信号,有的还与外架连接。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建筑物结构质量,也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
在这次督查中,四个督查组发出整改通知书、执法建议书共18份,均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下列项目存在的问题较多,综合评价较差,予以通报:
1.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施工、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温州市瑶溪住宅小区一标段工程;
2.浙江鹏洲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台州锦水湾工程;
3.长兴县稚城建筑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浙江宏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长兴技工学院B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