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8〕4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八年八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切实解决目前我市服务业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相对缺乏的现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支持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服务业人才培养重点
服务业人才培养要突出行业重点和人员重点,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科技与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会展业等九大重点产业和总部经济人才培养为重点,按照“学以致用、按需施教”的原则,突出抓好高层次紧缺服务业人才培养。当前,重点抓好分管服务业领导干部、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的培训,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全市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充分发挥各类高校和载体在服务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发挥各驻青高校在服务业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加快服务业相关学科建设,为各高校紧缺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咨询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尽快培养一批服务业专门人才。各科研院所要发挥人才密集优势,紧密联系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需求,加强科技研发,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更多科研成果。各类职业院校应面向市场,实行定单式教学,培养一大批服务业实用型高技能人才。
发挥博士后站、专家工作站在高层次服务业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使其成为承担服务业重大科研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高等院校服务业学科和服务业重点企业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进一步加大在服务业企业设立专家工作站力度,积极推动服务业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
加快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在选拔推荐泰山学者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等时,对服务业领域业绩贡献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