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抓好服务业在职人员培训
加大服务业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服务业高级管理人员为重点,开设不同层次的服务业理论培训班、研讨班。在各种培训班次中,增设服务业培训课程,对服务业管理人员进行服务业管理理论、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的培训。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青岛行政学院每年举办1-2期区市政府服务业领导干部培训班,力争3年内轮训一遍。支持服务业管理人员的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提高服务业领域管理人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知识水平,管理人员参加与服务业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等在职教育的,有条件的部门和区市可根据情况给予经费支持。
实施服务业高级人才重点培养工程。从2008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组织500名领导干部、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施专门培训,并从中选派部分人员赴国内服务业发达地区或境外培训。培训考察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资助和派员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认真组织服务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为龙头,在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提高服务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研究能力、实践创新能力、适应市场竞争能力。要以服务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在九大产业和总部经济领域,着力解决市场竞争、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外包、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2008-2010年,结合我市服务业人力资源状况和需求,每年各部门和区市举办的示范性高级研修班中涉及服务业的不少于50%。
四、大力引进海外服务业高层次人才
开辟引进海外留学人员“绿色通道”。以我市重点发展的服务业九大产业和总部经济为依托,积极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熟悉现代服务业管理的留学人才。积极支持服务业人才申报参加国家和省、市资助的出国留学项目,拓宽与海外交流合作渠道,努力为服务业企业和海外留学人员牵线搭桥,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将重点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岗位面向海外留学人员公开招聘,鼓励支持以大型服务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科研项目为纽带,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科研团队参与项目实施,鼓励各类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市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