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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丰台区四方景园一区和二区之间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丰台区四方景园一区和二区之间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〇〇九年第50号)


  为保证丰台区四方景园一区和二区之间道路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丰台区四方景园一区和二区之间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小型载客汽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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