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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四)建档立卡,按时上报。各区县、园区要建立健全调查原始档案,建档立卡落实到每一户每一人,做到数据有源、有据可依。各乡镇政府对调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上报区县和园区统计局、民政局、扶贫办。区县和园区统计局、民政局、扶贫办互相核实统一后,分别上报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由市上统一审定报省上相关部门。

  附件:1.遂宁市  乡(镇)  村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摸底表
  2.遂宁市农村贫困人口摸底调查汇总表

  二○○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1
  遂宁市  乡(镇)  村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摸底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户主

 

年龄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一、耕地情况(人/亩)

二、人口情况

三、住房情况

0.1亩以下

0.1-0.2亩

0.2-0.3亩

0.3-0.5亩

人口(人)

劳动力(个)

病残(个)

面积(平方米)

预混结构

砖木结构

土墙房

 

 

 

 

 

 

 

 

 

 

 

四、人均年纯收入(元)

800元以下

800-1067元

五、是否农村低保户

1、是

2、否

六、是否五保户

1、是

2、否

 

 

 

 

 

 

七、家庭成员

姓名

与户主关系

年龄

文化程度

是否残疾

 

八、生产生活基础设施

 

 

 

 

 

 

 

 

 

 

 

 

缺水

缺电

交通不便

其它

 

 

 

 

 

 

 

 

 

 

 

 

 

 

 

 

贫困原因(在空格选项打“√”)

九、致贫的家庭原因

缺劳力

残疾

自然灾害

因事负债

十、影响收入因素

 

 

 

经营

教育

医疗

工业占地

公路占地

铁路占地

水库淹没

位置偏远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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