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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


  五、稳步推进企业和劳务“走出去”

  16.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坚持分门别类抓企业培育、市场开拓。支持发展潜力大、经营业绩好、产业带动性强的在川央企和省内企业获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发挥优势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以大带小、以强带新,推动行业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在巩固路桥、房屋建筑等传统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同时,拓展能源电力、油气化工等新领域。利用国家信用主权放大、信保总限上调、新增对外承包工程买方贷款、对外援助等有利条件,支持企业在商务谈判、立项审批、项目实施等方面建立与项目所在地的公关关系,获取更多项目和大项目。抓好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跟踪服务。鼓励企业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省内产业发展和成套设备、物资出口。2012年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达到60亿美元,年均增长25%;工程项下货物出口达到30亿美元。

  17.积极发展境外投资。建立和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支持体系,引导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走出去”。以贸易为先导、市场为依托、输出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管理和设备为重点,鼓励发展境外投资,有效转移省内富余产能。支持具有较强海外经营能力的企业参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和设立海外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

  18.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按照“严格把关,依法办理,堵疏兼顾”的原则,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大力整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严格执行招收备案制,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法制和综合素质教育,促进我省外派劳务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提高对外劳务合作层次,打造一批发展稳定、工种层次较高的外派劳务基地县和专业基地。2012年全省在境外劳务人员力争达到8万人。

  六、保障措施

  19.加大政策激励。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投入,有条件的可设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发展需要扩大规模。省政府将继续对出口上台阶的企业领军人物给予表彰奖励,对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对企业优化出口结构、利用信保防范出口风险、境外参展推销、承揽境外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优化政策扶持流程,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建立政策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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