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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委关于印发《市建委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小组成员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所在单位和科室按职务高低递补。
  (二)施工企业应建立本企业和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企业的应急救援组织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施工现场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其中包括: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以及应急救援所必需的水、电、脚手架登高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专业人员。
  (三)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分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建管处处长、市市政环卫管理处处长、市建委安办主任、相关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承办指挥小组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工作。
  (四)指挥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1、抢险救灾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由市建委工程科牵头,市政施工安全事故由市建委城建科牵头,市建管处、市市政处、市开发办、市质监站、相关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和有关质量、安全专家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各专业抢险队伍,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技术保障组:由市建委科教科牵头,市建管处、市市政处、事故单位和有关质量、安全专家参加,主要负责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实施和技术咨询,解决处理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难关,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善后工作组:由市建委机关专职副书记牵头,市建管处、市市政处、相关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事故单位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4、调查取证组:由市建委安办牵头,市建管处、市市政处、相关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参加,负责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提取,协助国家或省、市调查组开展工作。
  5、信息通报组:由市建委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发布有关应急行动的信息,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处理一切与媒体采访、报道、新闻发布等相关事务,以保证事故报道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本着对事故单位、政府部门及公众负责的态度,根据事故类型的不同,由总指挥指定新闻发言人。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
  1、施工现场的事故以该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主要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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