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各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的通知
(杭卫发〔2009〕187号)
市属和直管医疗机构:
为充分发挥杭州市各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的积极性,规范医疗质控中心的管理,促进医疗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在各医疗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局组织省级专家评价、市级各学科同行评价及公开竞聘局党委讨论,决定调整杭州市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医疗质控中心任期四年。
本届质控中心承担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责任书另签),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考核。希望各承担单位按照
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承担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领导,规范管理,在人员、办公和工作场所、经费、设备等方面保证医疗质控中心的工作开展,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附件:杭州市各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名单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杭州市各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名单
杭州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院内感染管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临床放射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急诊医学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护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产科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