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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建[2009]7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各县(市)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
  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发[2009]16号)批准公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下放、部分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项目45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审改办关于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移交、对接工作,确保审批项目下放后依法依规审批,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项目45项印发给你们(附后),并就做好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工作。各地建设(规划、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并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日常的改革工作。
  二、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将规范审批行为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对审批项目实行流程管理,明确受理人员、审查人员、审批领导的权限和责任,切实做到接办分离。要把规范行政审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编制审批项目目录和审批服务指南,对社会进行公布。规范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审批范围、办理期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和信息,做到申请材料尽可能减少、办理期限尽可能压缩、收费标准尽可能降低,减轻审批项目申请人的成本和负担。将创造优质服务环境作为规范审批工作的保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湖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325号)要求,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行政审批机关对取消的审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越权审批。二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部门内部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审批工作。三是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各地建设(规划、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要依据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时限等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要及时受理、办理,不得滥用职权,违法、越级审批。四是做好下放、部分下放审批事项的编制审批流程工作,并报上一级备案,即:市、州(直管市、林区)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和对口业务处(局)备案;县(市)报市、州备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市、州(直管市、林区)进行检查;市、州对县进行检查。
  四、搞好下放审批项目的指导衔接工作。自发文之日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和部分下放的审批事项均由各地建设(规划、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审批。各地建设(规划、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对接工作培训。认真学习理解各下放项目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申报材料等具体操作细节。下放审批事项中,凡没有统一规定审批时限的,由各地建设(规划、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审批时限。

  附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部分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放、部分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下放管理
  实施机关
备注
1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筑法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下放内容:(1)建筑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和省直接管理的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许可;(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省直接管理的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的施工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许可;(3)建筑劳务分包3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法》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筑法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核准建筑法》、《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资质核准
4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核准建筑法》、《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核准
5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除国家和省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由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外,其他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7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8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9村镇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6号)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市、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1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武汉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武汉市按照省下放的权限进行核准
12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3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核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市、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4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市、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湖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9号)市、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三级以下由武汉市核准,四级及暂定级由市、州及扩权县核准
16商品房预售许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7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湖北省实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市、县级国土、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18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0号)城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 
19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0号)城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 
20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0号)城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21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40号)城市规划、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公安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22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令第101号)、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县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23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4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5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批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6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0号)市、县级城市供水、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7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0号)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28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  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9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三级由市(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30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审批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国发〔1987〕94号)、《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城市市容环卫或市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3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行业人员任职资格认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市(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内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国家和省建设厅制定的标准和办法,具体组织“四类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
32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所在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 
33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4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所在城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 
35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6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所在城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 
37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38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所在城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39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所在城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40燃气工程施工许可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所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1医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许可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3号)城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42城市建筑、生活垃圾处置的核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3号)城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43城市规划竣工核实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市、县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44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5号)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45*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市、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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