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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的通知


  3.职业院校事业性收入全额用于院校发展,主要用于院校建设。

  (二)统筹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

  1.统筹协调,部门实施。省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设职业教育大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合力推进。

  2.推进职业教育整合和布局调整。紧扣我省“861”重点产业结构和项目布局,结合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职业院校建设布局。各市、县(市、区)按每20万人口设置1所普通高中和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调整布局,鼓励各市、县(市、区)对所辖职业院校进行整合、重组,促进职业院校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县级政府要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骨干中职学校建设,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整合县域职教资源,以乡镇初中为依托建设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负责农村成人科学文化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三教统筹”,推进农科教结合,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3.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鼓励以骨干院校为核心,建立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实现区域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对职业教育集团在政策、经费、建设项目、招生计划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投入职业院校的资金,对要求取得回报的允许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取得合理回报;对投入职业院校的智力、科研成果等,允许按照规定合理折算成相应资金。建立实训基地自主发展的新机制,推进各类实训基地产业化经营,向区域内所有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以市场化方式承接教学实训项目,在完成教学实训的前提下,可面向市场开展培训和生产、技术服务。在实训基地建设中,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实行政府、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共管、资源共享。

  4.开展城市职业院校对农村职业院校、省属本科院校和骨干高职院校对薄弱高职院校、高职院校和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三)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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