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强化对家政服务企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家政服务培训程序,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率;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补贴资金,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套现行为;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
3、建立培训验收考核机制及政策扶持措施。商务、财政、工会共同建立起对培训质量的考核验收制度,对培训合格者出据验收合格凭证。同时,进一步建立起地方对“家政服务工程”的支持政策。
4、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家政服务工程”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参与积极性,推动“家政服务工程”有序、健康、协调开展。
附件二: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现结合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员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
表1:家政服务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
集中培训
| 自 学
| 总学时
|
理论知识培训学时
| 专业技能培训学时
| 百分比
| 学时
| 百分比
|
24
| 56
| 53.33%
| 70
| 46.67%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