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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省地膜覆盖面积大、地膜污染较重的地区,扶持建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和辐射作用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加工能力,使废旧农膜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力争到2015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要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再利用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和引进推广利用废旧农膜加工再生颗粒、生产防水防漏材料、生产塑料编织袋、裂解加工生产燃油等废旧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产品附加值;积极开展可降解和无污染农膜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利用天然产品和农副产品的植物性纤维生产可降解环保型农用薄膜,以取代传统塑料薄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推广一膜两用技术、适时揭膜技术、机械拾膜技术,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mm的超薄地膜,以降低废旧地膜的捡拾难度;建立废旧农膜污染防治核心示范点(区),开展试点示范,树立防治废旧农膜污染的典型,向农民展示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

  (二)加快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根据各地农膜使用及污染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扶持建立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带动周边地区废旧农膜及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加工及再利用;在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方便农民交售;结合地膜补贴开展“交旧领新”或“以旧换新”工作;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乡村物业管理站,建设田间垃圾收集设施,对农村垃圾(废旧农膜、塑料制品、农资包装瓶袋等)进行定点堆放、定期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全省农膜使用总量,省财政设立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可降解农膜和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宣传培训以及开展以旧换新、以奖代补、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企业进行贷款贴息等。

  (四)加大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扶持。各地要制定信贷支持、土地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发展。对具有一定回收加工规模、诚信好的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企业给予信贷重点支持;将废旧农膜回收及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和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企业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落实国家促进资源节约和再利用的税收政策,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积极完善资源再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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