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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上槽村大理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上槽村大理岩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776号)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置衢江区太真乡上槽村大理岩采矿权的请示》(衢土资〔2009〕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设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上槽村大理岩采矿权。

  二、大理岩属甲类矿产,根据有关规定,你局应做好以下前期工作:委托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查,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委托中介机构对采矿权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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