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步骤和职责分工
(一)实施步骤
1.2009年7月至9月,市政府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宣传和落实阶段。根据全省建筑业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制定本溪市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建筑业发展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号召全市各级政府、建筑企业竭尽全力促进本溪市建筑业发展。
2.2009年至2011年,全市建筑业发展起步阶段。实现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翻一番,全社会建筑业年总产值250亿元,增加值60亿元,建筑业上缴税金1亿元;培育建筑企业达到250家,50亿元产值企业1家,20亿元产值企业2家,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10家,二级企业30家,初步实现冶金、建材、医药、化工、水利、交通、设备安装专业企业配套新格局,打造15万人的建筑大军。
3.2012年至2014年,全市建筑业发展增速阶段。实现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翻两番,全社会建筑业年总产值500亿元,增加值120亿元,建筑业上缴税金2亿元;培育建筑企业达到300家,其中:100亿元产值企业力争1家、50亿元企业确保2家、20亿元企业5家,全市建筑业特级、一级、二级企业数量达到目标要求,实现冶金、建材、医药、化工、水利、交通、市政道路、设备安装等专业企业资质全面升级,打造25万人的建筑大军。
(二)职责分工
1.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全市建筑企业发展的协调工作,积极与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为企业资质升级创造条件。培育本溪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企业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
3.本钢、北钢、市国资委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优化重组和升级工作,积极协调所属工业企业的工程任务向本地建筑企业倾斜,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
4.各县、区政府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合并重组和升级工作,落实各项扶持建筑业的优惠政策,积极促进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的发展。
5.市水务局、市交通局、本溪联通公司、本溪供电公司等负责水利、交通、电信、电力等行业专业企业合并重组和升级工作,推进建筑业的发展。
6.市房产局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发展,规范全市装饰装修市场秩序。
7.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和金融机构负责落实建筑企业的金融、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建筑业的发展在金融、减免税费等方面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