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市安监局:负责主会场及展区布展等的安全。
10.市财政局:负责会议所需财政性经费的组织落实,及时到位。
十一、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建立各主办、承办单位运转畅通的决策机制。根据筹备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加强新闻宣传
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适时宣传,并在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民高会。
(三)加大对接力度
做好前期对接工作,建立企业攻关难题、高校和科研单位科技成果的动态征集机制,提早对接、注重实效。
(四)创新展示方式
高新技术产品展示以历届民高会的合作成果为主,采用实物、模型、展板、多媒体演示等多种展出形式,增强产品展示的互动性和可观性。
十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7月30日前,完成民高会方案。基本完成企业技术攻关难题、院企共建技术中心征集、审核、汇编和发送工作,赴部分院校开展初步对接活动。
(二)8月15日前,落实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确认工作,明确活动方案;落实各展区设计方案,完成布展招标工作,完成自主创新高层论坛、授牌仪式、科技信息发布会等各项子活动方案。
(三)8月30日前,召开筹备组成员单位会议,各成员单位汇报准备工作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确定户外广告的设计工作,部署前期宣传工作;前期科技对接工作汇总、筛选,基本确定意向性合作项目。
(四)9月30日前,完成院校、科研院所、外地单位企业参会人员的邀请;各招展单位和各组展单位完成展位落实工作;完成企业与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工作,落实合作项目;落实参展企业、院校、科研院所,确定展品规格、数量;召开组委会筹备组成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汇报准备工作情况,落实交通安全、展销许可、发票提供、会议宣传、会场组织、医疗保障、会场(展区)安全等方案。
(五)10月20日前,完成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工商局、全国工商联、中科院、江苏省人民政府等地市级以上领导参会的确认,其他参会人数的汇总工作,确定接待方案;落实会场、食宿、交通设施等工作;确定集中签约项目;完成相关文稿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