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朝阳区石佛营东里小区东侧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朝阳区石佛营东里小区东侧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09年第55号)
为保证朝阳区石佛营东里小区东侧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8月12日起,每天8时至17时,朝阳区石佛营东里小区东侧路(石佛营东路至石佛营东里小区东侧路北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