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浙安监管危化〔2009〕136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函》(浙安监管危化函〔2009〕104号)部署,2009年7月23日至8月1日,省局组织两个检查组对部分市、县(市、区)和全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部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这次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一进行检查,随机抽查了绍兴等地4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从检查情况看,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主体意识明显提高、企业安全条件显著改善。一是所查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均能自觉按照年初省局部署的《浙江省“安全生产年”深化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安监管危化〔2009〕49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照检查要求逐一进行了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计划后进行了有效治理。二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能自觉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12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9〕101号)要求,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的烟花爆竹生产停产制度,沿海企业落实了相应的台风季节安全措施。三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及时开展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的检查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实现安全停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能当场提供有效期内的防静电防雷检测合格证,提供的检测报告甚至存在“多点少测”、“漏点不测”;二是存在化学品原料混放、化学品仓库安全条件差,黑火药库存放其他物品等;三是少数工房还存有部分原料未及时处理;四是带药工房部分器材存在使用铁质材料(如铁秤铊等);五是成品仓库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六是对定牌管理不够严谨,存在集中标识;七是部分企业出现基本设施破损现象;八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未能及时提供安评报告等资料。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抽查的批发经营企业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照安评报告核定的存放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产品堆放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要求分类和规范存放;二是仓库内温湿度计失效、不作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现象普遍;三是仓库内存在非法产品、过期产品、合法产品混放,出现仓库内开箱等现象;四是仓库出现损坏、漏雨;五是在部分企业批发经营场所,存在陈列带药样品的现象;六是产品流向登记内容不全,企业库存产品总量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