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企业科技投入的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财务制度和统计核算体系。用足用好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切实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努力提高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五)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技术标准、品牌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坚持 “技术、专利、标准”同步发展,建立技术标准创新机制,将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企业职工的科技素养和创新意识,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全员创新。倡导鼓励创新,求真务实,宽容失败,保护职工自主创新积极性,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
四、筛选原则
进入培育的企业应是在省内注册的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我约束,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销售的各类企业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实力。
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和研发场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培育后达到亿元以上。企业应具有下列能力:
1开发能力:包括企业的研发队伍和资金投入以及近年来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
2生产及营销能力:包括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经营模式和市场策划能力、通畅的销售渠道等。
3企业的产品已有产业化基础条件。
4资金管理能力:包括企业财务主管、会计的专业背景及专业证书获得情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管理策略和回收及支付能力;是否得到过银行贷款如有贷款能够按期偿还,是否有银行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
5其他特殊能力:包括已获得的质量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以及其他特殊资格或证明等。
(二)企业团队。
企业核心团队包括总经理,分管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副总经理和同类职务人员。核心团队要有一定的教育背景 (学习及培训经历)和工作业绩。主要领导要有创新意识、开拓能力和经营理念。核心团队能够团结合作,带领企业不断发展。